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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抵押贷款期间抵押物还可以继续使用吗?

抵押物在抵押期间可以使用。《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抵押权是通过不转移抵押物而成立的,抵押物的所有人在抵押期间可以合法使用抵押物,但是不能减少抵押物的价值,使用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辟谣】
抵押物只能抵押一次?
真相:不是。
解析:抵押可以多次抵押的,只要抵押物的价值未超过抵押债务,抵押人就可以再次将财产进行抵押。
【提醒】
多个抵押权的清偿顺序是怎么样的?
1、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2、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同一个抵押不同期限能不能重复抵押
同一抵押物可以重复抵押,只不过在受偿时有先后顺序。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耕地使用权能抵押吗
以适应“三权分置”后土地经营权入市的需要,《民法典》物权编增加土地经营权的规定,并删除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也就是说,耕地使用权可以进行抵押。
土地所有权能不能抵押,土地所有权为什么不能抵押
土地所有权不可以作为抵押物,因为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和集体的,个人不会享有土地的所有权,只有享有土地使用权;而且对于土地使用权也是不可以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抵押的土地能不能买卖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已抵押的土地可以进行买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房产能不能抵押担保
能。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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